2月11日下午,首届“甘肃省履行社会责任示范单位及先进个人”评选结果在宁卧庄宾馆揭晓,甘肃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甘肃国芳工贸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、甘肃红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荣获“甘肃省履行社会责任示范单位”称号,大禹节水集团董事长王栋、甘肃正德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德从等企业家荣获“甘肃省履行社会责任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据悉,此次评选工作由甘肃省商业联合会、甘肃省民营经济研究会联合兰州晨报、每日甘肃网共同举办,旨在倡导我省各企业单位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,发挥先进示范作用,进一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。
据介绍,评选工作分为企业自愿报名、组委会专家组评选推荐、媒体公示三个环节。自2014年10月开始以来,先后有200多家企业报名参加评选,3个多月来,专家组深入各报名企业进行现场考察,经层层审核,最终评选出54家单位和个人,向其授予“甘肃省履行社会责任示范单位”和“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