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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部将开展“僵尸型”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
2021年8月3日来源:民政部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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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,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,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,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,走好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,民政部近日印发《关于开展“僵尸型”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《通知》提到“僵尸型”社会组织挤占社会资源,耗费行政管理成本,存在潜在风险,影响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,决定于自8月上旬至12月,在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开展“僵尸型”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。

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这四类社会组织纳入本次重点整治范围,一是包括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、2020年度检查(年报)的社会组织;二是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;三是自2019年1月1日以来,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;四是通过登记的住所、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。

针对此次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,《通知》提出以下四点要求:
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各业务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,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强化责任担当,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。

二是依法稳妥推进。此次整治行动时间紧、任务重,涉及面广、政策性强、社会关注度高,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,做到措施有力、方法务实,稳妥推进、风险可控,积极引导无效、低效社会组织依法有序退出,提高社会组织整改、出清的质量和效率。

三是强化沟通协调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、协同配合,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相关难点问题,要共同研究解决,形成工作合力。要及时沟通进展情况,每两周将进展信息报送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。

四是形成长效机制。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宣传和引导,营造有利于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。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有益经验做法,研究建立“僵尸型”社会组织的预防、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,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。

据民政部统计,截至目前,全国共登记社会组织90多万家,其中社会团体近38万家,民办非企业单位约52万家,基金会8600多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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